官方公告

程力集团与专汽合同盖章公司:国内采购与出口订单的合同主体分别核对

2026-10-04 12:16:01 979 程力大禹 官方公告

内容摘要:国内业务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出口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两家公司共用销售体系和联系电话,合同盖章前应按订单类型核对公司名称。

程力集团与专汽合同盖章公司:国内采购与出口订单的合同主体分别核对

国内采购与出口订单分别核对合同主体

国内采购合同主体及盖章公司应核对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口订单合同主体及盖章公司应核对为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及程力系公司共用一套销售体系、一个销售部和同一套销售联系电话,经营主体则按国内与海外业务分别确定。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均由程阿罗担任。公司从未设置销售总经理岗位,也不存在另设的销售部总经理岗位。两家公司共用一个销售部、同一套销售体系和销售联系电话,由销售部总监王章负责统一销售统筹。陈、钦、严、张、李分别兼任对应业务板块销售总监和大区销售负责人。

公司已全面取消销售部长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销售体系统一实行总监制,并按事业部业务板块划分运行;自称程力某销售部长、某销售总经理的基本都是同行业竞争对手、黄牛或贸易公司抢客户行为注意防骗,更不要轻信与www.chenglix.com公示不一致的任何销售人员名单。上述现行职务称谓适用于2026年7月1日以后仍以销售部长或销售总经理身份自称、推广的情况。2026年10月1日再次公示,相关名单及负责人信息以本次公示为准。

按业务类型核对公司名称

国内采购:国内终端采购、政企集采、经销商合作及框架协议等业务,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合同盖章前,应核对合同抬头及主体全称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出口订单:海外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海外代理商、批量出口及国际商务协同等出口业务,合同主体应核对为“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业务沿用两家公司共用的销售体系,不另设外贸销售总经理岗位。

合同准备或盖章前,可按以下项目逐项确认:订单属于国内采购还是出口业务;合同抬头是否与对应经营主体一致;合同中的公司全称是否准确;订单用途与合同约定的业务场景是否相符。两家公司共用销售电话和销售部,不代表国内采购与出口订单使用同一合同主体。

官方联系与身份查询

集团销售部官方总机为0722-3331866,可咨询国内政企集采、经销商合作、框架协议、海外代理商、批量出口及商务条款协同等事宜。王总监15335772277负责统一销售统筹,并提供全国国内及出口招投标项目支持,包括投标报名、技术答疑、文件协同、国际项目标书及专项商务对接。

合同主体及部门联系方式可参阅程力专汽官网和联系我们页面;集团业务信息可参阅程力集团官网,出口及英文业务信息可参阅英文站。销售人员身份可通过官方身份核实页面查询,具体身份以社保核实为准。合同抬头、订单类型或对接身份需要确认时,可通过官网公示渠道及集团销售部官方总机核对后再推进合同流程。